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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水害防控重點
煤礦水害防控應重點把握以下 9 個方面:
第一點 隱蔽致災因素普查 (一)目的 通過隱蔽致災因素普查,確定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水害因 素,為制定科學有效的管控措施提供依據。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二)執行方式 1.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堅持全面普查、周期實施、分區施 策、常態補充的原則,根據生產區、規劃區和其他區域的條件及 不同要求,每 3 年對礦山及周邊 200m 范圍所有隱蔽致災因素開 展一次普查。 2.通過開展資料收集、現場調查、探查、測試與試驗等,從 老空水、封閉不良鉆孔、地質構造、水源與通道方面全面分析可 能導致水害發生的致災因素。 3.根據現場調查成果,分析以往地質勘查、隱蔽致災因素普 查資料的完整性及可靠性,確定普查目標、普查內容和普查方法, 編制普查工作方案。 4.主要負責人(含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是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煤礦技術負責人負責具體組織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技術管理工作,煤礦的分管負責人、 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普查工作負責。 5.煤礦可自行開展普查工作,也可整體或部分委托技術服務 機構開展。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6.礦山組織編制的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報告,應由礦山企業技 術負責人組織專家審查,無上級企業的煤礦應由煤礦技術負責人 組織專家審查。 (三)要求 1.煤礦應當按照《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規范》開展普查。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2.委托開展普查的技術服務機構不應超過 3 家,各服務機構 承擔委托范圍內的技術責任,且應具備開展普查工作的能力。 3.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應在資料分析和現場調查成果的基 礎上,對具有實際工程量支撐的實測資料以及收集到的隱蔽致災 因素其他資料,評估其完整性和可靠性。相關資料完整可靠的, 可編制相應部分的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報告內容;否則應采用現場 探查、測試與試驗等方法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 4.普查報告主要內容應包含煤礦概況、以往與隱蔽致災因素 相關的地質勘查工作及質量評述、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概述、 分因素描述普查工作及成果、災害風險評價及風險管控措施、結 論及建議等。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第二點 防治水“三區”管理
(一)目的 在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工作的基礎上,全面分析礦井水害 類型和威脅程度,對礦井范圍進行分區管理,提高防治水管理規 范性。 (二)執行方式 1.煤礦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防治水“三區”管理報告、 “三區”轉換報告,煤礦上級公司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無上級 公司的煤礦應當聘請專家會審。 2.按照《煤礦防治水“三區”管理辦法》劃分可采區、緩采 區、禁采區。不受水害威脅區域或經治理后對安全開采無威脅的 區域劃定為可采區;存在水害威脅但采取防控措施后可消除風險 的區域劃定為緩采區;現有技術條件下無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 無法實現安全開采區域,以及留設的各類防隔水煤柱所在區域劃 定為禁采區。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三)要求 1.以采掘工程平面圖為底圖,分煤層繪制防治水“三區”管 理圖,分別用綠色、黃色、紅色粗實線圈出可采區、緩采區和禁 采區。 2.當煤礦水文地質條件或者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成果發生變化 時,應當及時修訂煤礦防治水“三區”管理報告;當發生較大以 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透水、潰水)造成采掘區域或者煤礦被淹時,應當在恢復生產前重新編制煤礦防治水“三區”管理報告。 3.根據“三區”動態轉換情況,及時更新報告及圖紙。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4.禁采區內不應進行采掘作業,緩采區內不應進行回采作業 和與水害探查、治理無關的掘進作業。
第三點 一礦一策和一面一策 (一)目的 在編制煤礦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時,具體分析各采 掘地區的水情和水害特點,超前制定有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的水害防治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治理任務和計劃,保障水 害精準治理。 (二)執行方式 1.煤礦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應當根據煤礦中長期規 劃和年度采掘接替計劃,超前制定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的水 害綜合治理方案,做到一礦一策、一面一策。 2.水文地質條件簡單、中等煤礦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及年度 計劃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批,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煤礦由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無上級公司的煤礦應當聘請專家會審。 (三)要求 1.根據采掘作業計劃,分析各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質條件, 對掘進前、掘進中、回采準備階段、回采中和回采后等 5 個不同 階段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2.水害防治方案應明確選取的手段、工程量、效果檢驗標準和進度安排。煤礦水害防控,鉆場視頻監控,打鉆監視 3.一礦一策和一面一策關鍵在于落實,由礦長負責,各專業 副礦長按分工落實。每月對落實情況進行梳理,排查是否按計劃 完成相關任務;每年進行一次總結,整理存在的問題,分析落實 過程中的影響因素,提出改進措施。
第四點 頂板水防控 (一)目的 通過探查頂板水文地質條件和開采充水因素,分析頂板主要 水害隱患,提出相應的防范治理措施并組織實施,達到防控頂板 水害的目的。 (二)執行方式 1.查明頂板充水條件。開展水文地質勘探及補充勘探,查明 煤層頂板含、隔水層發育特征,實測主要含水層水文地質參數, 研究含水層補、徑、排條件,評價含水層可疏放性。 按照《礦山隱蔽致災因素普查規范》相關要求開展導水裂隙 帶和垮落帶實測工作,判斷所開采煤層的主要充水含水層,預測 工作面充水強度,結合周邊煤礦及以往工作面開采分析可能出現 的充水形式。 采用瞬變電磁、槽波等多種物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影響區 域內構造發育及頂板富水異常區,分析主要含、隔水層受構造影響程度,并對物探異常區進行鉆探驗證。 2.完善排水系統。采區及工作面的布置應有利于礦井排水, 礦井涌水強度較大時,可設置采區或工作面專用泄水巷。 3.選擇治理方法。有潰水潰砂風險的工作面,應采用疏干開 采,無法實現疏干的應采取注漿治理、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等 綜合防治措施。 受燒變巖水害影響的工作面,首先分析燒變巖富水區域及補 給條件,當有穩定補給時,可采用留設防隔水煤(巖)柱、帷幕 注漿截流等方法治理;當無穩定補給時,可采用疏放水等方法治 理。 受離層水害影響的工作面,首先分析離層形成的層位,對于 低位離層水體可采用井下頂板泄水鉆孔進行離層水的疏放;對于 高位離層水體或井下不具備施工條件的,可以采取施工地面主動 抽、泄水鉆孔等手段,進行離層水的抽排疏泄。 (三)要求 1.采掘工作面物探應進行專門設計,掘進工作面超前探測至 少選用 1 種物探方法(瞬變電磁、直流電法等),采煤工作面采 前綜合物探應至少采用 2 種探測方法,宜采用直流電阻率電測深、 瞬變電磁、音頻電穿透、探地雷達、瑞利波及槽波、無線電坑透 等方法,工作面外擴探查范圍應滿足安全需要。 2.受頂板巨厚含水層水影響的煤礦,宜對頂板巨厚含水層水 文地質條件進行精細探查,查明巨厚含水層垂向及平面水文地質參數變化特征,可分段監測巨厚含水層主要富水層段水位動態變化。 3.受潰水潰砂威脅的煤礦,應查明含水沙層分布及水文特征, 查清流沙層埋藏分布條件、富水性、水理性質,分析導水裂隙帶 發育高度、水沙分離方法、跑沙休止角、安全水頭、最小垂直距 離等。 4.受燒變巖水害威脅的煤礦,應采用物探、化探、鉆探、水 文地質試驗等方法,探查分析燒變巖賦存、富水性特征及補給條 件。 5.受離層水威脅的煤礦,應采用地面或井下鉆探等方法對煤 層覆巖特征及其組合關系、力學性質等進行探查分析,總結水害 發生規律。
第五點 底板水防控 (一)目的 通過探查底板水文地質條件和開采充水因素,分析底板突水 風險,針對水源、通道、水壓 3 個要素提出治理防范措施并組織 實施,達到防控底板突水的目的。 (二)執行方式 1.查明底板充水條件。開展底板水文地質分析和勘探,查明 底板充水水源及充水強度,底板地層結構和斷層、陷落柱等導水 通道的類型及其導水性,研究補、徑、排條件,評價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結合周邊煤礦及以往工作面開采分析可能出現的底板突水形式。 2.評價底板隔水層完整性。查明斷層、陷落柱、裂隙等構造 對底板隔水層的破壞程度,實測底板采動導水破壞帶深度,評價 工作面底板隔水層完整性和阻水性能
4.選擇治理方法。當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小于實際水頭值時, 可采取疏水降壓的方法,把 承壓含水層的水頭值降到安全水頭值以下;承壓含水層的集中補 給邊界已經基本查清情況下,可以預先進行帷幕注漿,截斷水源, 然后疏水降壓開采。 當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 小于實際水頭值時,且承壓含水層的補給水源充沛,不具備疏水 降壓和帷幕注漿治理條件時,應采用地面區域治理,或者局部注 漿加固底板隔水層、改造含水層的方法。 煤層底板隔水層厚度小于或者等于煤層底板破壞深度時,或 者煤層底板隔水層厚度大于煤層底板破壞深度但經評價有效隔水 層厚度難以抵抗底板水壓時,應采取疏水降壓、地面區域治理等措施。 存在底板隔水層薄弱帶、導水構造等情況時,可采取局部注 漿加固治理的措施。 5.效果評價。治理工作結束后應進行效果評價,由煤礦上級 公司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 (三)要求 1.采用井上下物探、鉆探手段查明災害水源和導水通道,對 異常區應進行鉆探驗證。 2.采用疏水降壓方式的,應先進行放水試驗,確定主要徑流 方向并對底板含水層可疏性進行評價,根據突水系數臨界值反算 終孔層位。 疏水降壓后構造破壞影響區域突水系數不大于 0.06MPa/m,正常區域突水系數不大于 0.1MPa/m。疏降過程中要 確保排水系統穩定可靠,實際有效排水能力達到設計要求。 3.采用地面區域治理、井下底板注漿加固方式的應明確治理 范圍、治理層位、鉆孔布設方式和注漿要求。原則上以采區及主 要構造地質單元為治理范圍,邊界治理鉆孔距工作面最小距離一 般不小于 30m;鉆孔應盡量與主要裂隙和構造發育走向垂直或斜 交;根據治理區域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確定起注標準、流量、比 重、壓力和結束標準等注漿技術參數;治理后突水系數不大于 0.1MPa/m。 4.對導水通道進行注漿加固的,應確定加固深度(一般保證 突水系數不大于 0.1MPa/m)。
第六點 老空水防控
(一)目的 查明煤礦及周邊 200m 范圍老空水積水情況,評估老空水威 脅程度,采取合理的治理措施和監測手段,消除老空水對采掘作 業的威脅,防范老空透水事故。 (二)執行方式 1.查全:煤礦應當開展老空分布范圍及積水情況調查工作, 查清礦井和周邊老空及積水情況,調查內容包括老空位置、形成 時間、范圍、層位、積水情況、補給來源等,并應當對老空積水 水壓、水量、水溫、水質、有害氣體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測。 2.探清:老空范圍不清、積水情況不明的區域,必須采取井 上下結合的鉆探、物探、化探等綜合技術手段進行探查,編制礦 井老空水害評價報告和分區管理設計,制定老空水防治方案。根 據老空水查明程度和防治措施落實到位程度,對受老空水影響的 煤層按威脅程度編制分區管理設計,由煤礦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 3.放凈:疏放老空水時,應當由地測部門編制專門疏放水設 計,經煤礦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批后按設計實施。鉆孔放水前,應 當估計積水量,并根據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 水期間安排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放水量和水壓,直至降 至最低水位且放水量穩定為動水補給量。 4.驗準:放水結束后,對比放水量與預計積水量,采用鉆探、 物探方法對放水效果進行驗證,確保疏干放凈。
(三)要求 1.對于無法查明或排除威脅的老空水應留設防隔水煤(巖) 柱或防水閘墻。 2.老空積水范圍、積水量不清楚的,近距離煤層開采的或者 地質構造不清楚的,探放水鉆孔超前距不得小于 30m,止水套管 長度不得小于 10m;老空積水范圍、積水量清楚的,根據水頭值 高低、煤(巖)層厚度、強度及安全技術措施等確定。 3.根據煤礦老空水查明程度,劃定煤礦老空積水線、探水線 和警戒線,嚴禁進入探水線進行采掘作業。 4.煤礦周邊有老窯采空區的煤礦應編制防治水專項設計。
第七點 地表水防控 (一)目的 通過分析大氣降水、地表水體(如江、河、湖、水庫、溝渠、 坑塘等)及潛在的潰水通道,提前采取相應措施,達到防控地表 水害的目的。 (二)執行方式 1.查清地表水體情況。調查收集礦區河流、水渠、湖泊等地 表水體的歷年水位、流量、積水量、最大洪水淹沒范圍、水質、 匯水、疏水、滲漏以及與下伏含水層的水力聯系等。查明采礦塌 陷區、地裂縫區、封閉不良鉆孔等分布情況及其地表匯水情況。 2.評估地表水對采煤的影響。導水裂縫帶可能溝通地表水體的應當實測煤層開采后導水裂隙帶高度,分析導水裂隙帶、封閉不良鉆孔等與地表水的水力聯系。 3.選擇治理方法。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筑物的地面標高 低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的,在地表容易積水的地點,以及受到 河流、山洪威脅的煤礦,應修筑堤壩、溝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 御洪水的措施。 當煤層(組)頂板導水裂隙帶范圍內的含水層或者其他水體 影響采掘安全時,應當采用超前疏放、注漿改造含水層、帷幕注 漿、充填開采或者限制采高等方法,消除威脅后方可進行采掘活 動。 (三)要求 1.與當地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進行聯系,建立災害性天 氣預警和預防機制。密切關注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信息,及時 掌握可能危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暴雨洪水災害信息,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加強與周邊相鄰煤礦信息溝通互饋。 2.每年雨季前,對煤礦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填實或封 堵地表塌陷、地裂縫、報廢井筒等。 3.嚴禁開采地表水體、老空水淹區域、強含水層下且水患威 脅未消除的急傾斜煤層。
第八點 監測監控 (一)目的 通過對降雨量、涌水量、礦井排水量、長觀孔等突水主控因素數據進行實時監測,判斷礦井水文地質異常,及時發出預警。 全過程視頻監控防治水鉆探施工,加強施工過程規范性,杜絕鉆 探施工不到位。 (二)執行方式 1.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對降雨量、涌水量、礦井排水 量、長觀孔進行實時監測;具備條件的將地表水數據、地表巖移 數據、疏(放)水工程數據、微震系統數據和排水視頻接入系統。 通過日常監測,出現異常及時分析,采取針對性措施。 2.受底板承壓水威脅的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礦井,應 當采用微震、微震與電法耦合等科學有效的監測技術,建立突水 監測預警系統。 3.實現“無監控不作業”,在鉆探施工地點安設攝像頭,對 探放水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控,施工關鍵環節視頻錄像至少保存 一年。 (三)要求 1.要結合礦井實際確定水害預警閾值,實現自動預警。 2.要制定各種水文監測系統的定期查看制度,確保系統運行 穩定,及時查看和分析監測數據,對預警情況進行記錄和處置。 3.定期抽查探放水視頻錄像和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信息,加強探放水人員現場操作的規范性,杜絕弄虛作假。
第九點 分析預報 (一)目的 通過分析煤礦防治水工作,開展預測預報,準確把握礦井不 同生產階段面臨的水害威脅,同步對防控措施進行補充完善,降 低水害風險。 (二)執行方式 1.每年年初,根據年度采掘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 煤礦技術負責人組織全面分析水害隱患,提出年度水害分析預測 表及水害預測圖。 2.地測部門結合月度采掘計劃編制月度水文地質預測預報, 經煤礦技術負責人審批后發至生產、安全、技術、調度部門及采 掘、機電等有關區隊。 3.煤礦技術負責人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題會,對當月 水害風險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 4.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礦井執行防治水日分析制度, 由煤礦技術負責人或防治水副總工程師每天組織分析采掘工作面 水害情況及防治水工程資料,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要求 1.在采掘過程中,對年度預測圖、表逐月進行檢查,不斷補 充和修正。發現水患險情,及時發出水害通知單。 2.月度預測預報應包含預測水害地點、采掘時間、水害類型、 水文地質簡述、預防及處理意見及責任單位等。 3.日分析會議要形成會議記錄,記錄內容應當包含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匯報內容、原因分析、采取措施及工作安排,前期日分析意見落實及整改情況等。日分析參加人員:煤礦技術負 責人或防治水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地測、技術、安全、鉆探施 工、采掘區隊及其他需要參加的輔助部門必須有 1 名技術員以上 管理人員參加。 上一篇煤礦沖擊地壓防控重點下一篇公布煤礦3類重大災害防控重點 |